关于公布《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规定》及仪器设备共享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2026-04-03

  为进一步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规定》及第一批仪器设备共享服务收费标准予以公布。

相关文件自202641日起施行。有仪器设备使用需求的单位和个人,可下载附件查阅具体规定及收费标准,并按要求提交预约申请。

如需咨询或办理相关业务,请联系:

  联系部门:科技发展部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577-88591055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十七中路69号温州市工科院B407


温工院〔2026〕4号关于印发《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仪器设备共享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pdf

附件1-2.docx


0577-88528628(办公室)

0577-88536208(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