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企业人员信息技术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6-06-15

为加强信息技术工程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温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指导标准(试行)》(温经信人才〔2026〕8号),结合我市信息技术行业发展实际,我院牵头起草《温州市企业人员信息技术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期限

2026年6月24日(星期三)11:00前

二、意见提交方式

填写附件《征求意见反馈单》反馈。

联系人: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科技人才服务中心 杨海燕

联系方式:

(一)邮箱地址:63607715@qq.com

(二)邮寄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十七中路69号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 

(三)联系电话:0577-88505434




温州市企业人员信息技术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温州市企业信息技术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信息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省、市职称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信息技术行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评价条件。

第二条  本评价条件适用于温州市企业范围内在信息技术领域从事技术开发、应用电子、信息安全、系统集成等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初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价。

(一)技术开发:从事信息产品包括计算机与通信、软件系统设计与编程、嵌入式系统开发、工业控制系统、数字媒体开发与管理、智能终端及关键器件设计与优化等的设计、咨询、监理、开发、评测、维护和服务的相关工作人员。

(二)应用电子:从事电子、计算机与通信等领域元器件、部件、整机的设计、开发、制造、测试、维护、工程实施和服务的相关工作人员,主要包括电子工程、电气工程、设备工程、硬件工程、结构工程、工艺工程、质量检测、通信工程等相关岗位。

(三)信息安全:从事网络与数据安全等领域软硬件产品的设计、开发、测试、维护,以及安全工程实施和服务等的相关工作人员。

(四)系统集成:通过结构化技术,将软硬件设备、数据源、子系统、管理和用户终端等集成到统一的系统的技术研发、运维和管理、工程实施和服务的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  信息技术专业归属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技术系列,中、初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分别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为初级资格,工程师为中级资格。

第四条  按照本评价条件评审通过,并获得信息技术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是聘任信息技术相关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五条  思想道德条件

申报对象应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为我市信息技术事业发展服务。

第六条 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对象可结合自身条件选择以下申报方式之一进行申报:

(一)正常申报

申报资格

学历要求

专业任职(工作)年限要求

技术员

大专毕业(非相关相近专业)

从事信息技术相关专业工作2年以上

高中毕业

从事信息技术相关专业工作6年以上

助理工程师

大专毕业(相关相近专业)

取得技术员资格后,实际担(聘)任技术员职务1年以上

大专毕业(非相关相近专业)

从事信息技术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

中专毕业(相关相近专业)

取得技术员资格后,实际担(聘)任技术员职务4年以上

中专毕业(非相关相近专业)或高中毕业

从事信息技术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

工程师

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相关相近专业)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实际担(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相关相近专业)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实际担(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二)业绩自评分申报

申报对象不符合以上申报条件,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按附件量化评价标准,其业绩自评分(理论考试和面试答辩分除外)达到30分,可经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家署名举荐后,申报工程师资格。经评委会专家评议后,业绩量化分未达到30分以上的不予晋升。

1.高中学历或非相关相近专业中专学历,专业工作年限15年以上;

2.相关相近专业中专学历或非相关相近专业大专学历,专业工作年限10年以上;

3.相关相近专业大专学历或非相关相近专业本科学历,专业工作年限7年以上;

4.相关相近专业本科学历,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

(三)技能人才申报

申报资格

条件要求

技术员

取得信息技术相关职业(工种)中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

助理工程师

取得信息技术相关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

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五名、省级二类技能竞赛前三名、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中入选的“优秀技能人才”

工程师

取得信息技术相关职业(工种)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

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获得者、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五名、国家级二类技能竞赛前三名、省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浙江工匠、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中入选的“拔尖技能人才”。

(四)转兼评申报。

取得其他专业中、初级职称后因岗位变动,实际从事信息技术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转(兼)评信息技术专业中、初级任职资格。

(五)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申报对象具有下列标志性成果之一,且理论考试和面试答辩合格的,经评委会审议通过,可直接晋升工程师任职资格。

1.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获得省部级(国家级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排名前9),或二等奖1项(排名前7),或三等奖1项(排名前5);获市厅级(省级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排名前5),或二等奖1项(排名前3),或三等奖2项(排名前5)。

2.温州市瓯越英才计划产业领军人才、温州市卓越工程师青年人才。

3.担任国家级技术中心或重点实验室主要负责人;担任省级重点创新、技术等平台主要负责人(排名前5位);担任市级重点创新、技术等平台主要负责人(排名前2位)。

4.为主参与起草国际标准1项以上或主持起草国家标准1项或主持起草行业标准1项(排名前3)以上者,且标准已发布实施。

5.重大技术装备国内首台(套)或国际首台(套)所有完成人;重大技术装备省级首台(套)完成人(排名前5)或市级首台(套)完成人(排名前3)。

6.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县级及以上政府颁发的劳动模范、拔尖人才、科技(生产)先进工作者;相关专业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主要起草者(排名前3);相关专业通过新产品鉴定的省级新产品(2项以上)的主要开发者(排名前3);市级及以上相关专业竞赛类奖项主要获奖者(排名前3);相关专业发明专利获得者(排名前3)。

(六)大中专毕业生职称初定。符合《温州市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相关条件的,可按社保缴纳属地原则,向各级人力社保部门申请初定信息技术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第七条  继续教育要求。申报人员应当按照浙经信人事〔2018〕99号文件和温人社发〔2020〕125号文件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即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学习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以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系统导出的《学时登记证书》等有效证明为准。

申报方式

申报资格

继续教育年限要求

正常申报

中级资格

至少提供3个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初级资格

至少提供1个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转兼评

中、初级资格

需提供调任现专业技术岗位后,在信息技术专业专业领域近1个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技能人才申报

中级资格

至少提供2个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初级资格

至少提供1个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业绩自评分申报

中级资格

至少提供2个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初级资格

至少提供1个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

中级资格

至少提供2个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第八条  年度考核要求。申报人员近三年单位年度考核应为合格或称职以上。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九条  专业理论水平与能力

(一) 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具有解决比较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

(二) 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服务、新标准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三) 能较熟练地运用本专业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具备一定的本专业工程项目评估和鉴定能力;

(四) 具有指导本专业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第十条 专业工作业绩

(一)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与水平

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或近5年来,至少具备本专业相关领域下列条件之一:

1.有负责或参与技术开发、规划设计、工程建设、设备运行维护和技术改造、分析测试、技术咨询服务等专业技术工作或科研的经历和能力。

2.有负责或参与解决某些较复杂技术或技术管理问题的经历和能力,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改进管理、提升效率。

3.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具备一定的对本专业项目的技术经济评价及市场分析的能力。

(二)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与成果

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或近5年来,具备本专业相关领域下列条件2项及以上:

1.负责或参与技术开发、规划设计、工程建设、设备及系统的生产运行、技术管理和改造工作,分析测试,技术服务与咨询工作等,项目顺利实施完成。

2.获得本专业区县级科学技术奖(及相当规模奖项)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区县级工程技术奖及以上。

3.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其他正式期刊等公开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有论著、译著正式出版。

4.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或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以证书或文件为准),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5.参与起草本专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并发布实施。

 

第四章  评价标准和程序

第十一条  建立温州市企业人员信息技术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量化评价标准(附后),并根据行业发展适时调整完善。

第十二条  专业审议组根据评价标准,综合运用业绩评估、理论考试、面试答辩等方式,对申报人员进行量化评分并提出推荐意见,年度执行评委会根据专业审议组推荐意见,经评议后对申报人员进行投票表决,赞成票数达到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审专家总数2/3以上的为评审通过。

第十三条  评审通过人员经公示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发文公布、制作电子资格证书,电子证书可通过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下载、查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评价条件涉及的工作业绩、专业学术成果等均应与信息技术专业相关,且为任现职后或近5年取得,并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除社会保险外,申报对象在任职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期限或法人登记证书的营业期限,可视作专业工作年限。

第十五条  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包括: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中装备制造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的相关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机械类、仪器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电子商务类的相关专业等。

申报人有多个学历(学位)的,如有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学历(学位),可按其最高学历(学位)认定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学位)取得前后从事信息技术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累计。

第十六条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的技能人才申报评审各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可分别视同为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第十七条  申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评审资格,已通过评审的人员,由发证机关收回其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和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为3年:

(一)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等申报材料的;

(二)有违纪违法行为,仍在处理、处分、处罚阶段和任现职后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在申报材料中未反映的;

(三)有其他违反评审工作有关规定行为的。

第十八条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或技能荣誉,按自评分破格申报的人员,经专业审议组评议后,发现其自评分明显高于最终审核得分,存在故意抬高分值情况的,连同举荐人一并记录评审工作诚信档案。

第十九条  本评价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一)科学技术奖指政府部门设立的科学技术奖项。工程技术奖项包括优质工程奖、优秀工程设计奖、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等。

(二)省(部)级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家相关部委;地市级是指设区市人民政府或省级厅(局);区县级是指地级市辖属各区或县级市。其中省级行业机构设立的奖项视同地市级,市级行业机构设立的奖项视同县市区级。

(三)获奖项目的排名以各类奖励的正式文件、证书为准。不分等级且无排名依据的奖项,需所在单位提供项目参与人员排名名单(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作为该项目永久性排名依据。

(四)“项目负责人(主持)”是各类创新、攻关、设计、建设、管理等项目或工程等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专业负责人(为主)”是指项目主要完成人(排名为4-6),在具体项目中承担重要技术工作(以项目计划任务书或有关文件为依据)。

(五)项目的难易程度的划分,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地区差异等实际情况掌握。

(六)“公开发表”是指论文刊登在有国内或国际统一刊号(具有CN、ISSN的双刊号)的专业期刊上或论著、译著经出版社正式出版;无正式刊号的内部报刊以及内部印刷资料成果,均不得作为“公开发表”。

(七)“以上”均含本级或本数。

(八)“年”均为周年。

第二十条  本评价条件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1.温州市企业信息技术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量化评价标准

         2.信息技术类各专业项目、产品、维护等级分类表

         3.信息技术资质证书清单


 

附件1

 

温州市企业人员信息技术专业中、初级

专业技术资格量化评价标准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打分标准

最高分值

说明

 

 

专业技术经历和水平(最高20分)

学历学位(最高10分)

硕士及以上

10

10

专业是否对口根据《评价条件》第十五条界定;有学位证书的加0.5分;非相关专业的减1分;按就高原则计一次。

本科

6

6

大专

4

4

中专

2

2

资历(最高14分)

工作经历

从事相关相近专业年限

1n

10

从事相关相近专业工作每满1年计1分;

0.5n

3

在我市山区海岛县工作每满1年,另加0.5分。

从事非相关但属工业工程系列专业年限

0.3n

3

从事非相关专业每满1年计0.3分。

职称任职年限


4

符合基本条件中低一级职称正常申报任职年限计2分,每超1年加0.5分,累计不超过4分。

技能等级或资质证书(最高6分)

高级技师(一级)或高级资质证书

4

6

证书上的工种须与信息技术专业相关相近(信息技术资质证书详见附件3);不同工种资质证书可累计;相同工种资质证书按就高原则计一次。

技师(二级)或中级资质证书

3n

高级工(三级)或初级资质证书

2n

中级工(四级)

1n

初级工(五级)

0.5n

任职情况(最高6分)

单位技术负责人

规上或500万元以上纯软件企业

6

6

任职情况以单位出具任免文件为准;规上企业以官方认定文件或企业经营数据材料为佐证;高新技术企业视同规上企业,各级政府认定的研发中心或技术中心的技术负责人视同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证明需提供项目立项书、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注明项目金额及项目负责人;有多项任职时,按就高原则计一次。

规下或500万元以下纯软件企业

4

4

部门技术负责人

规上或500万元以上纯软件企业

4

4

规下或500万元以下纯软件企业

3

3

项目主管

100万元以上

3

3

30万元以上

2

2

行业影响力(最高10分)

技术中心、创新平台或重点实验室主要负责人

市厅级及以上

5

5

以职务任免证书为准;有多项任职,按就高原则计一次。

县市区级

3

学术报告、培训授课情况

市厅级及以上

0.5n

2

n为宣讲、讲座、报告次数,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高级研修班、高校兼职导师等授课时数,可累计计分。

县市区级及以下(含企业内部)

0.2n

2

参加社会团体情况(不包括纯商业性质的行业协会、商会等)

市级主要负责人

5

5

指合法登记的与申报专业相关具有学术性质的社会团体或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指担任秘书长、副会长、会长职务(参考市民政局提供的名单);有多项任职按就高原则计一次。

市级理事

3

县级主要负责人

3

县级理事

2

行业专家库成员

省级部门

3

3

政府部门发文、颁发聘书或出具证明。多个专家库成员,按就高原则计一次。

地市级部门

2

区县级部门

1

薪酬(最高2分)

上年度个税

1.5万元以上

2

2

薪酬待遇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个税缴纳证明。

1-1.5万元

1

1

专业工作业绩和专业技术成果(最高50分)

科研技术开发类、工程建设生产类及技术推广服务类项目(最高30分)

一类项目或运维服务

第1-9名

14n-2n

30

项目佐证材料包括项目立项书、项目合同、项目组成人员名单、中标通知书、项目验收证明等;n为项目数量,相同项目按就高原则计一次;赋分按排名依次递减1.5分,其他排名由评议专家酌情量分。

二类项目或运维服务

第1-7名

10n-1n

三类项目或运维服务

第1-5名

7n-1n

其它项目或运维服务

第1-3名

4n-1n

成果奖项(最高25分)

省部级

一等奖

前9

直接晋升

25

以科学技术奖为衡量标准,同级参照;n为项目数,不同成果可累加计分,同一成果获多个奖项,按就高原则计一次;同一奖项分获不同层级奖励,按就高原则计一次;赋分按排名依次减2分,其他排名由评议专家酌情量分。

第10-13名

14n-8n

二等奖

前7

直接晋升

第8-9名

14n-12n

三等奖

前5

直接晋升

第6-7名

14n-12n

市厅级

一等奖

前5

直接晋升

20

第6-8名

14n-10n

二等奖

前3

直接晋升

第4-8名

14n-6n

三等奖

第1-7名

14n-2n

县区级

一等奖

第1-6名

12n-2n

15

二等奖

第1-5名

10n-2n

三等奖

第1-4名

8n-2n

制造业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最高20分)

工信部

所有完成人

直接晋升

20

n为认定项目数量,不同项目可累加计分,同一产品获多个层级认定的按就高原则计一次;排名依次减1分;项目数量认定及参与人员排名以公布文件排名为准。

省厅级

前5名

直接晋升

第6-10名

10n-6n

市级

前3名

直接晋升

第4-10名

10n-4n

标准(最高20分)

国家标准

前3名

直接晋升

15

n为标准数量,不同标准可累加计分;除企业标准按排名依次减1分外,其余按排名依次减2分;团体标准限10分,企业标准限5分;其他排名由评议专家酌情量分;标准以已批准、发布及实施为准;标准制定人员的排名以正式公布实施的标准为准。

4-7名

10n-4n

行业标准

前3名

直接晋升

第4-7名

9n-3n

地方标准

第1-7名

14n-2n

团体标准

第1-10名

10n-1n

企业标准

第1-3名

3n-1n

专利(最高20分)

发明专利

第1-3名

12n-8n

20

n为专利数,总数限5个(非发明专利限3个,外观专利限2个);发明第1-3名按排名依次减2分,第4-8名按排名依次1.5分;其它专利按排名依次减1分;其他排名由评议专家酌情量分。

第4-8名

7n-1n

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 

第1名

5n

第2-4名

3n-1n

外观专利

第1-2名

2n-1n

论文著作(最高20分)

专著

第1-7名

14n-2n


n为专著或论文数量;相同内容文章按就高原则计一次;论文佐证材料需包括期刊封面、目录页、论文正文及“三网”查询证明;赋分按排名依次减2分,其他排名由评议专家酌情量分;其他正式刊物限2篇;未公开发表的(项目研究报告、产品设计方案、论文等)限1篇。

核心期刊

第1-5名

10n-2n

20

其他正式刊物

第1-3名

6n-2n

未公开发表

第1-2名

2n-1n

新产品(最高15分)

国家级新产品

第1-10名

14n-7n

15

n为新产品数量,不同新产品可累加计分,同一新产品按就高原则计一次;赋分按排名依次减1分,其他排名由评议专家酌情量分;国家级、省级新产品需经相关主管部门立项并鉴定;企业新产品限3项,需由鉴定机构出具相关证明。

省级新产品

第1-8名

8n-1n

企业新产品

第1-2名

2n-1n

职业道德(最高10分)

个人荣誉

市厅级及以上

5n

5

指各级政府部门授予的劳模、五一劳动奖、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同一年度按就高原则计1次。

县市区级

3n

其他

1n

近三年个人年度考核

个人年度考核优秀

0.5n

1.5

n为年数。

技能称号(最高10分)

省首席技师、全国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浙江工匠”入选人员、原省“百千万”拔尖技能人才

10

10

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文件或证书为依据,按就高原则计一次。

市首席技师、“浙江青年工匠”入选人员、原省“百千万”优秀技能人才

8

市名师名家或省级技术能手

6

县级技术能手或相当

4

相关专业类技能竞赛(最高14分)

国家级

14n-10n

14

n为获奖次数,不同年度可累加,同一年度按就高原则计一次。分别按一等奖或前3名、二等奖或前6名、三等奖或优秀奖依次减2分,其他名次由评议专家酌情量分。

省部级

10n-6n

市厅级

8n-4n

县区级

6n-2n

能体现成果业绩或能力水平的其他内容(如专业社会组织授予的荣誉、申报人参与企业技改所作的贡献等内容)

5-0

5

需附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说明,由评议专家酌情量分。

理论考试(最高15分)

主要考查申报对象的专业基本知识、应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相关专业技术政策与法规掌握程度等

15-0

15

根据理论考试成绩折算,成绩未达到考试总分50%的不予晋级。

面试答辩(最高15分)

主要考查申报对象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知识的深度、广度,创新意识,以及提供业绩资料的真实性

15-0

15

由同行专家对评审对象进行面试答辩,根据考生在面试答辩中的总体表现进行综合赋分。成绩未达到面试总分50%的不予晋级。


附件2

 

信息技术类各专业项目、产品、维护

等级分类表

 

专业类别等级

技术开发专业

应用电子专业

系统集成专业

信息安全专业

一类

项目

省部级或项目金额300万元以上(工程设计、监理类项目金额100万元以上),或项目立项书注明25人以上技术团队

省部级或项目金额400万元以上(工程设计、监理类项目金额100万元以上),或项目立项书注明25人以上技术团队

省部级或或项目金额600万元以上(工程设计、监理类项目金额150万元以上),或项目立项书注明25人以上技术团队

省部级或或项目金额300万元以上(工程设计、监理类项目金额100万元以上),或项目立项书注明25人以上技术团队

二类

项目

地市级或项目金额100-300万元(工程设计、监理类项目金额30-100万元),或项目立项书注明15-25人技术团队

市级或项目金额150-400万元(工程设计、监理类项目金额30-100万元),或项目立项书注明15-25人技术团队

市级或项目金额400-600万元(工程设计、监理类项目金额50-150万元),或项目立项书注明15-25人技术团队

市级或项目金额100-300万元(工程设计、监理类项目金额30-100万元),或项目立项书注明15-25人技术团队

三类

项目

项目金额20-100万元(工程设计、监理类项目金额8-30万元),或项目立项书注明8-15人技术团队

项目金额40-150万元(工程设计、监理类项目金额8-30万元),或项目立项书注明8-15人技术团队

项目金额100-400万元(工程设计、监理类项目金额15-50万元),或项目立项书注明8-15人技术团队

项目金额20-100万元(工程设计、监理类项目金额8-30万元),或项目立项书注明8-15人技术团队

其他

项目

其他项目

其他项目

其他项目

其他项目

一类产品、项目运维服务

单个产品、项目运维服务收入50万元以上;年活跃用户量10万个以上;年登录访问量500万次以上

单个产品、项目运维服务收入50万元以上;年活跃用户量10万个以上;年登录访问量500万次以上

单个产品、项目运维服务收入50万元以上;年活跃用户量10万个以上;年登录访问量500万次以上

单个产品、项目运维服务收入50万元以上;年活跃用户量10万个以上;年登录访问量500万次以上

二类产品、项目运维服务

单个产品、项目运维服务收入30-50万元;年活跃用户量5-10万个;年登录访问量100-500万次

单个产品、项目运维服务收入30-50万元;年活跃用户量5-10万个;年登录访问量100-500万次

单个产品、项目运维服务收入30-50万元;年活跃用户量5-10万个;年登录访问量100-500万次

单个产品、项目运维服务收入30-50万元;年活跃用户量5-10万个;年登录访问量100-500万次

三类产品、项目运维服务

单个产品、项目运维服务收入10-30万元;年活跃用户量1.5-5万个;年登录访问量30-100万次

单个产品、项目运维服务收入10-30万元;年活跃用户量1.5-5万个;年登录访问量30-100万次

单个产品、项目运维服务收入10-30万元;年活跃用户量1.5-5万个;年登录访问量30-100万次

单个产品、项目运维服务收入10-30万元;年活跃用户量1.5-5万个;年登录访问量30-100万次

其它产品、项目运维服务

单个产品、项目运维服务收入5-10万元;年活跃用户量0.5-1.5万个;年登录访问量10-30万次

单个产品、项目运维服务收入5-10万元;年活跃用户量0.5-1.5万个;年登录访问量10-30万次

单个产品、项目运维服务收入5-10万元;年活跃用户量0.5-1.5万个;年登录访问量10-30万次

单个产品、项目运维服务收入5-10万元;年活跃用户量0.5-1.5万个;年登录访问量10-30万次

注:表内区间数值按计下不计上原则。如“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100-300”万元则含100万元,不含300万元;产品、项目运维服务涉及二次调整开发可按当年度运维金额对应技术开发项目进行申报。

 

温州市企业范围内从事人工智能技术研究与应用、控制系统开发与运维、智能终端开发与运维、电子电路设计与应用、工业自动化设备开发与维护、工艺设计与优化、软件技术开发与管理、网络工程设计与维护、通信设备开发与应用、数字媒体开发与管理、安全产品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等工作的在职在岗技术人员可按本《评价条件》申报信息技术中、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价。专业类别包括技术开发、 应用电子、 信息安全、 系统集成,根据本《评价条件》第二条界定。


附件3

 

信息技术资质证书清单

高级证书

中级证书

初级证书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

软考高级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网络规划设计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

行业认证证书:SCEA、OCM、MCITP、思科认证互联网专家-安全方向(CCIE)、系统安全认证从业人员(SSCP)、攻击性安全无线专业(OSWP)、攻击性安全资深渗透测试员(OSEP)、数据管理专业人士大师级(CDMP-F)、数据管理专业人士专家级(CDMP-M)、国际注册 云 安 全 专 家 认 证(CCSP)、认证信息系统安全专业人员(CISSP)、高级软件项目管理专业人士(SPMP•E)等;

信息技术相关职业(工种):特级技师、首席技师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

软考中级证书(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信息系统监理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嵌入式系统设计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软件评测师、电子商务设计师、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多媒体应用设计师、软件过程能力评估师、信息安全工程师、信息技术支持工程师);

行业认证证书:PMP、SCWCD、SCMAD、SCWSD、OCP、MCTS、中级软件项目管理专业人士(SPMP•P)、思科认证网络高级工程师-安全方向(CCNP)、IT 服务管理证书大师级ITIL Master、数据管理专业人士实践级(CDMP-P)、GIAC漏洞利用研究员和高级渗透测试员(GXPN)、国际渗透测试专家(OSCP)、国际注册企业 IT 治理(CGEIT)、国际认证数据隐私专家(CDPSE)、国际注册信息安全经理(CISM)、国际注册风险与信息系统监控认证(CRISC)、国际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欧共体理事会认证首席信息安全官(CCISO)、认证安全分析师(ECSA)、受控环境下的项目管理从业级(PRINCE2 Practitioner)、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系列证书、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信息 安 全 保 障 人 员 认 证CISAW(专业级)系列证书;

信息技术相关职业(工种):高级技师

软考初级证书(程序员、网络管理员、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员、信息处理技术员);

行业认证证书:SCJP、SCJD、思科认证网络支持工程师-安全方向(CCNA)、IT服务管理证书专家级ITIL Expert、高级数据治理师(CDGP)、数据管理专业人士基础 级(CDMP-A)、红帽认证架构师(RHCA)、网络安全管理员(ENSA)、GIAC渗透测试员(GPEN)、红帽认证架构师(RHCA)、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信息安全 保 障 人 员 认 证CISAW(基础级)系列证书;

信息技术相关职业(工种):高级工、技师

注:国家已取消证书不计分。未在上述名录中的行业技术证书,由专家判定证书级别。

 

征求意见反馈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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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7-88536208(人力资源部)